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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亞明 自從98年我媽媽學了大法後,經常給我講大法的美好和神奇。99年7.20以後,弟弟屢遭迫害,在派出所和勞教所受盡了酷刑折磨。有一回外村同修找他,我說了謊話沒讓見。在2002年我弟弟再次遭綁架的時候,我父親就把他所有的大法書、真相材料還有同修寫的“嚴正聲明”都送到我家。當時我害怕,就把所有的“嚴正聲明”給燒了。那時我還沒修大法,可現在我知道這件事做錯了、不符合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5/2126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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