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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孟憲文 2000年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。2001年當地派出所到我家騷擾逼迫簽字時,我默許了家人代簽。邪黨奧運期間,身份證交給街道辦事處。2009年家人被非法關押時,我在“拘留書”上簽字和詢問筆錄簽字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5/2126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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