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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沙恩鳳 99年7.20時,鄉派出所把我抓去,在高壓下,法理不清,出於怕心,我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的話,以後又燒過兩張真相材料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錯,走好師父安排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5/2126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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