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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金寶

    自九九年邪惡迫害大法以來,我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怕心重,被邪惡舊勢力迫害,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及不敬師、不敬法的事。九九年八、九月份,由於害怕,我把煉功服上的法輪圖形剪下扔到河裡。二零零零年六、七月份,在壓力下,我帶著兒子到街道交出了十幾本大法書,還在街道寫了所謂“不煉”的保證,並勸說姐姐交出了幾本大法書,犯下了大罪。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,惡警從家中抄走師尊法像一張。在派出所,我悄悄的將法像藏在身上,但在惡警的恐嚇下,怕心重,正念不足,又將法像交出。在勞教所被迫害期間,我在高壓下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決裂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揭批書”等污蔑大法、褻瀆師尊的文字,並在師尊法像上打“x”,邪悟後罵師父,還協助邪惡給同修洗腦。在給兒子的信中,我誹謗大法,造成了極壞的影響。我向偉大師尊虔誠懺悔,並嚴正聲明:以上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勇猛精進,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,徹底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、干擾和迫害,在大法中歸正自己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6/2126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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