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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振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,街道與派出所來家中找我,讓我交大法書,還讓我寫“不煉功”保證書。我不寫,惡警就代我寫了個“保證書”,我簽字、蓋章了。這是我平時學法不深,對老師和大法不敬所致。我對不起老師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對師對法不敬的言詞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努力學法,做好師尊交給的三件事,爭取救度更多眾生及世人,隨師把家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6/2126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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