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梅芳 我是九六年底得法的,身體受益匪淺。因怕心和求安逸之心,寫了“不再煉了”等,還說了對師、對法不敬的話,交出了《轉法輪》、《精進要旨》和師父的法像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按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7/21274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