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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永碧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,和同修出去講真相時被惡人發現、綁架到派出所,被非法抄家時做了不該做的最大錯事,把師父的照片交給惡人。都是自己沒學好法。聲明:以上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廢。今後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18/2128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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