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淑華 在九九年7.20中共迫害法輪功後,因自己怕心重,不敢放師父的煉功帶煉功,又在家人的迫使下把煉功帶毀了,做了對不住李老師和法輪大法的事。鄭重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做的對不起李老師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1/21300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