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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友倫 數年前,我女兒和女婿交往時,女婿已在大法中修煉,我也在大法中修煉了,那時女婿終日佩戴一枚法輪章。到談論婚嫁時,我女兒要求女婿扔掉法輪章,否則就不結婚,女婿不願扔法輪章。為了這個私情,我竟可恥的說動女婿丟棄了法輪章而跟女兒結婚。多年來,我一直因為說動女婿棄法輪章這件事而起的羞愧自責。通過學法,及和同修切磋,我悟到我必須在明慧網上公開嚴正聲明:讓女婿棄法輪章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2/2130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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