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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順明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,修煉後我身心受益很大,我家成立了一個煉功點。7.20後,邪黨打壓法輪功,由於怕心太重,寫了“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”。我還燒燬和賣掉大法資料,交了四本大法書籍給邪黨。現在通過同修的幫助,我認識到自己犯了不敬師、不敬法的大罪;還配合邪惡,毀了自己,也毀了同修;給師父給大法抹黑,也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2/2130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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