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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湯獻英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,七二零江羅集團迫害大法時,惡警經常到家來騷擾,當時我配合邪惡,交了三本大法書、師父法像,還燒了師父的經文《走向圓滿》。惡人來家騷擾時,我說過“我沒煉功”的話。有一次老伴(同修)單位來人到家讓填表,要我證明同修煉功沒有,我也配合簽了字。二零零四年,我燒了《明慧週刊》,造下了罪業。這一切都是我沒好好學法,沒在法上認識法,怕心、人心、私心重造成的。我對不起師父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好好學法,在法上提高,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做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3/21310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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