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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桂蘭 2003年12月6日下午,我被市、區、當地公安機關非法綁架,後被非法判刑三年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人心太重,被迫害期間,在高壓下,產生了安逸心,在惡黨的謊言欺騙下邪悟,給自己留下了罪惡的污點,說了不該說的,寫了不該寫的,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5/2132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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