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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田彥如 在“十一”前鄉派出所把我綁架到市公安局,我違心簽了名,按了手印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聲明:以上的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5/2132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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