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永年 九九年7.20時,因為學法不深,我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寫了“不煉了”,在此嚴正聲明作廢。按照師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5/21326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