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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華芬 我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被邪黨非法關押在監獄期間,在高壓下違心的在“四書”上簽了字。二零零七年十一月,我由於承受不住610和國保惡警的酷刑折磨,出賣了同修。二零零八年九月初,我在被610和國保惡警非法審訊一個多星期結束時,被強迫在一個不知具體內容的材料上按了手印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法理不清,正念不足,做出了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同修的事。嚴正聲明:對惡黨的一切“承諾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給同修造成的傷害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6/2133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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