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惠倩 我被邪惡騙到派出所,警察逼迫我在它們打印好的所謂的手續上簽字按指印。我有怕心、保護自我的心、別讓陪去的家人不滿的心,違心的順從了它們,簽了字,按了指印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一切簽字、指印作廢。正法已到了最後,還出現這樣的事,我愧對師父,愧對大法。今後我要精進做好三件事,一思一念都在法上,緊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6/21331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