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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蘭蓮英 一九九九年,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開始,因自己法理不明白,再加上自己有怕心,就叫大女兒替自己寫了“保證不修大法了”,不但自己犯了大錯,還叫女兒犯了罪。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。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6/2133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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