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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霞 05年底走入大法。08年9月被非法綁架,由於人的各種執著,在看守所,我違心的寫下了“檢查”、“保證書”,還把責任推到另一同修身上,完全不是修煉人應有的狀態,愧對師父,愧對同修!在此借明慧網我嚴正聲明:在看守所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寫的東西,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和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7/21336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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