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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曉琴 2009年8月15日,我與另外兩名同修在一鎮上發放真相光碟、資料,被惡人舉報,當即被邪警非法綁架,被非法關入看守所、村洗腦班迫害,非法逼供後被惡警非法判“所外執行”一年零三個月勞教。我於 2009年10月8日回到家中。我被非法綁架之後,由於自己人心和怕心重,違心妥協了,寫了可恥的“保證不煉功”和“回家後如有同修來找我要檢舉揭發等內容的“保證書”,同時還寫了一份“心得體會”和“向單位領導的一封信”,寫了誹謗大法、有辱師父的話語,同時我還表示要嚴格執行惡黨勞教所的惡法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8/2134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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