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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學榮 99年7.20日以後,派出所逼著我交書,我產生了怕心,交了一本大法的書,還寫了“不煉了的保證書”。2001年底,被叫到大隊去,讓我們“保證不去北京”,每人交200元錢作抵押。現在我明白了,我配合了舊勢力,我錯了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8/2134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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