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鞠桂蘭 在2003年鄉鎮派出所惡警和我村書記到我家,先把我家戶口要到它們手裡,讓我說“不煉了”,威脅“再煉就收你的土地”,並讓我在紙上按手印。因怕心,就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8/21341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