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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淑芬 本人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,99年曾去北京上訪,後被邪惡之徒送往看守所,在這期間,由於心存執著,寫下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回家後繼續學法,從中領悟到:作為一名大法弟子,不應該順從邪惡。真是自慚形穢。現嚴正聲明,以前因執著所寫的“保證書”無效。從此刻起,立志走好每一步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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