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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來香 我在九八年得法。九九年七二零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並交了大法書籍、錄像帶等,現在回想起來深感恥辱。我對大法犯了罪,但是慈悲偉大的師尊仍然給我機會,安排同修點悟我、幫助我,使我在 2009年6月份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對師尊、大法不利的話和事全部作廢。堅信師尊,堅修大法,走師父安排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30/213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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