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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袁肖蘭 我被非法關進監獄後,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法,常人心起,被邪惡鑽了空子,寫了所謂的“認罪書”。我越想越覺得違背了大法,特此聲明:在監獄所寫的“認罪書”和其它邪黨文化的文章全部作廢。多多學法,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30/213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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