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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仕民 我在1997年有幸得法,在修煉中,家庭和身心都在大法中受益。2001年7月26日,被北京公安局非法綁架、非法判刑7年。被迫害中承受不住心理和身體的嚴重摧殘,違心的做了不該做的,寫了不該寫的。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在監獄所寫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按照師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/2135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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