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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素蘭 我去年上北京護法,被抓後送到當地派出所。所長要我寫出三條保證後立即釋放我,我不寫,他就說:“我寫你簽字。”我當時想保護好我隨身帶的大法書,就簽了字。事後我知道自己錯了,書雖然保護下來了,但是護法沒做好,這也是我學法不深。今特此聲明一切簽字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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