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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春華 2001年8月,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心,我被家屬強拉去派出所寫了“三不”的保證書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通過學法,本人對此錯誤痛悔不已,特此聲明:“保證書”作廢。今後本人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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