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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竇金梅 我99年12月31日從新西蘭回國去北京證實大法,被北京公安局抓進東城區看守所關押,然後轉交給哈爾濱市公安局送進拘留所。在押期間,由於學法不深,對情執著太重、怕心暴露,使邪惡鑽了空子,讓我寫保證不去北京上訪、不參加組織就放我出去,我當時拒絕寫保證書。 過幾天是家人寫的擔保書,預審員代寫的保證書,使我被情帶動下,在沒有堅強的意志、正念不強時,被迫違心地簽了名字。當我回家時猛然清醒,不能被邪惡沒完沒了的帶動著,不能因為一個"我"字給大法抹黑呀! 想到此,再一次進京去天安門證實大法,告訴所有善良的人們:偉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,法正人間。可是雖然一次一次的進京證實大法,但一想起此事心情沉重痛心不已,覺得自己不配做大法粒子,對不起慈悲、偉大的師父為我們承受的太多……太多! 在此我嚴正聲明,家人、預審員代寫的保證書、替我簽的名字一切全部作廢,是師父的慈悲再一次給我回家修煉的機緣。堅信自己在正法進程中融入正法洪流中去,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,讓大法在人間放射出純正的光芒來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1日於悉尼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6/93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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