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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莉 我去省政府證實法,被縣宣傳部非法綁架到縣公安局,強行關押七天,被逼寫“不煉功保證”。還有一次,我給同修送經文被舉報,被派出所和我住區派出所非法綁架到拘留所迫害三個多月,寫了“不上京上訪”。2001年12月29日,下鄉做真相被當地農民舉報,在外流離失所一個多月。回家三天,被本區派出所非法綁架到勞教所,勞教二年,寫了“三書”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6/2138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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