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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淑賢 2002年4月22日我被綁架到看守所,被非法判了三年徒刑。2003年,在監獄集訓隊,因怕心,在邪惡寫的不好的東西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說的和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完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6/2138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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