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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輝英、陳火英、何細蘭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,因為學法不深,在被派出所,縣公安局強迫我簽名時,沒有把握住自己,給大法帶來了損失。特此聲明,我那個簽名作廢。今後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用說明真相的實際行動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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