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盧秀麗 我在07年11月散發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抓,被非法關押11個月後,在09年2月又被非法關押。在兩次被迫害期間,被迫簽過字,按過手印。是因法沒有學好,對老公的情沒有放下,加上人心重,就欺騙老公說“不煉了”。鄭重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好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8/214022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