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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玉蘭 09年11月24日晚,居民委的人來我家讓我在一張寫有“不准和學員在一起聚會;不准發法輪功傳單”等等的書面材料上簽字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在怕心下,我就簽字了。嚴正聲明:我向邪惡簽的字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8/2140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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