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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裴桂華 7.20以後,單位領導叫我交大法書。我說:“書給別人了,我早就不煉了。”沒有做到坦然的、堅定的維護大法,這是污點,是恥辱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8/2140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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