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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單子華 我在2004年得法,我的連醫院都治不了的心臟病好了。大約在2005年的一天,被派出所非法抄家,當時我家屬被非法帶去派出所。隨後邪惡把我也非法帶走。去後,一位警察問我為甚麼煉法輪功: “你認識你村的那個人嗎?她煉法輪功嗎?”我說:“聽說人家煉了好幾年了。”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9/2140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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