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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文英 我於一九九九年初得法。迫害發生後,因名利、怕心、對孩子的情,放棄了修煉大法,還在不同環境說了謗法、謗師的話,毀了大法書籍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9/2140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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