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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洪信 2009年9月13日夜晚,我在家中被市國保大隊和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拘留所。在高壓下,我答應配合邪惡,在“配合公安機關”和“不煉了”的紙上簽了字,並被國保大隊勒索2萬元錢。嚴正聲明:在高壓下所說、所簽的一切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1/2142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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