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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秀雲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得法的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修煉不紮實,在一九九九年7.20打壓時,在邪惡的威逼下,曾把師父法像、法輪圖、《法輪功修訂本》交給單位。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。還有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,我丈夫被縣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時,還幫他寫“悔過書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2/2142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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