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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志敏 我是1999年5月得法的。2007年5月12日,惡警突然闖進我家把我非法綁架,由於自己對親情沒放下,沒有了正念,在非法的“實訓書記錄”上簽了字,以及寫下了“不修煉法輪功”的“保證書”、照像和按下的手印等,在此鄭重聲明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2/2142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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