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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春玉 2006年9月份被惡警綁架時,大法書籍、真相資料和《明慧週刊》被非法抄走。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和勞教所期間,姑姐燒了大法橫幅和真相資料,丈夫燒了大法書籍、《明慧週刊》和真相資料。2008年從勞教所出來後,丈夫不讓我煉大法,我違心的答應“不煉”,把大法書拿出來了。丈夫又把書給扔了。09年10月,兒子把我mp3里的師父講法抹掉。這些都是因我學法不深,沒有做好三件事造成的。我對不起師尊的慈悲救度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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