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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芳 由於我學法不深,被邪惡鑽了空子,被迫害進了勞教所。由於怕被加重迫害,我配合邪惡,按了指紋、手印,照了像,回答了警察的一些問話,並默認妹妹在“解教書”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在被迫害期間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學好法,提高心性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8/2146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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