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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香花 2007年9月28日,派出所4名惡警闖入我家中,搜走師父法像和護身符,然後將我帶入派出所。由於怕心,我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今後我一定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嚴正聲明:我寫給邪惡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勇猛精進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8/2146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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