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仲軒 我九六年得法,身心受益多多。7.20邪惡迫害大法後,由於正念不強,高壓下向所在單位違心的做了“不煉大法的保證”,並交了部份大法資料,做了不應該做的事。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,對不起大法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