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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富會 在“十一”前夕,村支書帶著鄉不法人員一行四人闖入我家中兩次,在它們的逼迫下在“在十一期間不去北京,不發傳單,不肇事”上簽了字。每次順從邪惡的簽字和寫“保證”都是最可恥的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0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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