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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香雲 一九九九年,我到北京證實大法,在半路被劫持下來。回家以後,邪惡叫我寫“保證”,我沒有寫。後來家人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代我寫了“保證”。由於我對大法不敬,沒有嚴肅對待這件事情。嚴正聲明:家人代我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1/2147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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