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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鐘彬 別人曾代我寫過違背大法的東西,當時在壓力下我沒有反對。嚴正聲明:從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;別人代寫的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。信師信法,做好三件事,跟著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1/2147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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