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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培志、劉自金 二零零三月十九日,派出所和居委會等懷疑某小區的真相資料是我們放的,於是我們遭到綁架、並被非法抄了家、收去大法書、真相幣等。在被放出派出所時,我們在“收繳物品決定書”簽了名字,劉自金也在“解除拘留證明書”上簽了名字。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學好法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緊隨師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2/2148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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