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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靜 在99年7.20之後,街道主任讓我交大法書,因當時有怕心,對法理解不深,被邪惡舊勢力鑽了空子,交了書,法像,法輪章。我這是破壞大法,對不起師父,現在特此聲明:我以前背離大法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。我今後堅信大法,堅信師父。加倍彌補以前的過失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2/2148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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