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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國德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二零零六年七月被610邪惡綁架,當時由於沒有好好學法,在怕心和私心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,做了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。因此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從新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2/2148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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