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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焦蓮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,由於講真相、勸三退,被不明真相人誣告,被非法綁架,並被非法判刑三年。在此期間,由於承受不住迫害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。現嚴正聲明:所有背離大法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走好以後的正法路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3/2148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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